四、扩大国内有需求产品进口
19.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和鼓励进口的有利时机,加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确认书审批进度,支持引进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扩大我省经济建设所需的先进技术装备和重要资源进口规模。
五、促进投资贸易互动
20.促进外贸、外资、外经协调发展,带动相关设备原材料进出口贸易。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放宽准入条件,扩大外贸经营队伍。积极鼓励外向型企业“走出去”,大力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努力开拓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新领域。
六、加大对服务外包的政策支持
21.积极支持昆明市申报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基础,着力打造我省产业集中、特色鲜明的服务外包集聚区。
七、完善次区域合作机制
22.通过每年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向企业宣传我国参与的12个自由贸易区市场以及有关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走出去”,促进次区域经济合作。
23.推动昆曼公路货物运输便利化。在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与人员跨境运输协定》的实施。充分发挥云南一泰北、云南一老北合作机制作用,积极推动中泰车辆互通工作。
24.根据《GMS贸易投资便利化行动框架》,进一步推动海关、检验检疫及贸易物流、商务人员流动等重点领域的便利化。按照《GMS便利货物与人员跨境运输协定》和中越、中缅、中老政府间签署的《谅解备忘录》所确定的便利通关模式,积极推进“一站式查验”工作,加快通关速度。及时向企业介绍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投资政策和相关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服务。
25.认真落实省领导出访周边国家时与外方达成的共识和签署的协议,及时做好项目跟进工作。
26.充分利用我省与周边国家地方政府间建立的合作机制,加强高层互访,及时帮助我省企业协调解决对外交往合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八、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27.口岸管理、“一关两检,,及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着力打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通关环境,完善贸易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放宽绿色通道农产品目录范围,积极争取降低农副产品检测费用。
28.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要积极与省外沿海沿边口岸建立合作协助机制,及时帮助协调我省重点企业在通关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