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计划处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计划处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科技部国科发计〔2009〕558号《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科技部科技计划总体部署以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十一五”总体目标, 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继续采取国家政策引导和财政后补助为主的方式,紧紧围绕促进自主创新战略实施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新产品计划在国家层面的重点引导和分类指导,重点引导和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制、开发与推广。
  二、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参照《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附件3)及《申报指南(2010)》的要求。申报单位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  技术支持电话:51292636),进行在线网络申报,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报数据。
  三、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指南》,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此外需提供能充分说明申报产品为新产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申报表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和打印。全套书面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A4纸打印或复印,拉条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打孔等装订方式。
  市科委委托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申报单位请于2009年11月1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至北京创业大厦A座科技服务大厅(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联系电话:64874561)。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