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容环境卫生。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工程、提质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完善城市功能,着力解决城市脏乱差的问题。
1、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分期分批建设好垃圾场、垃圾中转站、高标准水冲式公共厕所,在城市主要道路和广场设置美观、耐用、适用的果皮箱,新添置适量垃圾运输车。
2、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质建成区主次干道,做好城市道路、下水道的检修、维护和管理,做到沟通、路平,基本消灭城区内涝。规范地下管网管理,强力推进地下共同沟建设,做好强弱电管线入地工作。
3、做好城区绿化植树工作。实施三年30万棵树进城,加强旧城改造区绿化,新建街头绿化小品和街头花坛,2011年中心城区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
4、规范市容秩序。取缔各种违章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马路洗车场、马路修理厂,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进场、进店、进规范地段。坚决拆除严重影响市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搞好主次干道两边建(构)筑物的拆旧建新,除旧布新和“穿衣戴帽”。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加大整治力度,搞好标牌、招牌、店名、地名、单位名称牌的整洁美化工作。
5、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办法,有序推进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和社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的责任承包,全面提高清扫保洁清运水平;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门前三包”监督员制度,做好生活垃圾袋装化工作;从源头开始抓好渣土运输管理,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设备,防止沿途撒漏,污染路面;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加大市场改造升级的力度,不断改善市场卫生环境。
6、规范客运交通秩序。加大整治客运交通秩序的力度,取缔非法营运的“黑车”、摩托车和三轮车,规范车站、码头的运营秩序和环境。
(三)环境保护。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加强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的防治,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和治理力度,巩固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抓好主次干道沿街门店禁煤工作。
(四)公共场所、饮用水及窗口单位卫生。加强消毒设施建设,严把发证关。“五病”调离率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8%以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清除自来水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污染源,加强高楼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加强窗口单位卫生管理,火车站、汽车站设施齐全、干净卫生,候车室及售票厅等场所成为无烟场所。
(五)食品卫生。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不符合卫生基本条件的不能发证,已发证的由发证单位收回;有必要的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卫生状况达标率85%以上;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对早夜市摊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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