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益政发[2009]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八日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权交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构建高效、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行政管理、统一执法监督”,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二)总体目标:按照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分设的要求,合理整合市内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和管理服务机构,实现“一市一场、资源共享、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办管分离原则。将政府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与交易经办机构的职能分离。监督机构和市场服务机构分设,实现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执法监督的三家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分层管理体制。
2、统一管理原则。将市本级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统一归并,组建一个统一交易平台,以便于统一管理,解决交易机构分设、职能分散、效率不高、不利监督的问题。
3、资源整合原则。将现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农林、水利、电力、信息产业、通信、卫生、工业行业领域等专业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附属房屋建筑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采矿权和探矿权交易,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含公房交易),政府采购和医药药品及其耗材采购等有形的资产,以及租赁权、转让权、股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的公共资源进行整合,统一合并组建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规范运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