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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9]11号)


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益单位:
  《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方案

  一、募捐时间
  从2009年起至2011年止连续3年的全国法定助残日(每年5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
  二、募捐对象和金额
  提倡市直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驻益单位有固定工资收入者,每人每年捐一天工资。
  三、募捐活动的组织
  由各单位在每年的全国法定助残日前具体组织实施。
  四、募捐资金的管理
  (一)各单位根据捐款登记表(附后)缴纳的募捐资金,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益政办发〔2009〕3号)文件办理,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转入市财政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接收募捐资金必须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三)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募捐资金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截留募捐资金。

  益阳市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捐款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人数:     总金额:

姓 名

职务或职称

金 额

姓 名

职务或职称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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