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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三、广泛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通、农业(农机)部门要建立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信息台账,并定期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乡镇、村委会要依法履行交通安全宣传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应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结合普法教育,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努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各地在安排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要同步考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设置好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要组织公安、交通、农业(农机)、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急弯、陡坡、窄路、临水、临崖、桥梁等位置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地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护栏、隔离墩等安全设施;在学校、集市等人流较多的路段,要设置限制速度、注意行人等交通标志、标线和设施;对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施工路段,要坚决封闭,情况特殊不能封闭的,交通部门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制定落实安全措施。每年第四季度,各地要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各地要定期组织乡镇政府和公安、农业(农机)、交通、安监、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管理责任,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取缔马路集市,整治打场晒粮、堆放杂物和破坏道路设施的行为。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校车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黑校车”非法营运。要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超载,客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交通部门要考虑方便农民出行的交通模式,探索村际公交机制。
  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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