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把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和黑恶势力,努力解决因道路客运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燃油税改革后利益分配、农村客运班线发展和站场客运车辆分流等引发的各类突出问题。力争用半年的时间,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经营行为明显规范,企业管理明显加强,运政管理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到“十一五”期末,从根本上化解各类矛盾,基本建立公平、和谐、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
(二)具体任务:一是无照、无证经营的“黑车”明显减少,欺行霸市、严重违规经营、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等现象得到遏制,合法经营得到有效保护,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二是旅客、车主等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得到维护,脏、乱、差的环境得到治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三是道路运输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普遍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隐患得到查清和处理;四是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的不合法收费项目全部取消,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负担减轻;五是行政审批更加规范,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施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更加完善;六是管理队伍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三、认真落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自查,找准主要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掌握当前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检查自身的政策服务、监管职能、执法管理等是否到位。各专业客运企业认真清理本单位的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出台了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改革措施,燃油税改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收费项目是否实行了目录管理和公示。同时,加强管理内部建制车辆,积极查处内部建制车辆违章违规经营行为。
(二)开展集中整治,增强实际效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由市交通运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打击一些地方社会黑势力欺行霸市,用非法手段控制客运线路经营权,靠不正当手段争抢客货源、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章行为。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