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持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研究并设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条件,探索第三方支付模式,加强与各金融单位的合作,构建安全灵活的支付平台,消除支付障碍,在提供高速网络服务的同时不断增强客户终端的功能,使移动用户更方便地使用移动电子商务业务。
(八)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重点领域。一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金融证券领域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借助电信运营商建设的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办理多种金融业务,实现账户信息查询、存款账户间转账、银证转账、汇款、证券买卖、外汇买卖、股票交易、代缴费、金融信息查询等功能。二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关乎民生的公共事业领域的应用。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金融机构、公共事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合作,稳妥分步实现水、电、气、交通违章罚款等公共业务的移动缴纳,有效缓解银行、交警等单位营业厅的排队压力,提高相关单位的缴收效率。推动RFID技术(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结合,力争在3-5年内实现公共交通领域的移动支付。三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超市、百货等消费领域的应用。利用SMS、GPRS以及移动互联网作为传递交易数据的通讯载体, 扶持零售企业和饮食服务企业广泛应用POS系统,力争5年内覆盖我市70%的大中型商场。用户能够通过移动终端在商场轻松实现移动支付。四是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居民社区和农村的应用。结合智能化社区试点建设和农村信息化示范建设,积极开展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把移动电子商务应用融入到居民社区和农村信息化中。五是逐步推广移动电子商务在文化娱乐领域、物流领域、涉税信息服务业务的应用,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营造温馨和谐的发展环境与氛围。
三、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移动电子商务组织体系建设。为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的领导,成立市移动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移动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制定促进我市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协调一致的管理体系,强化政府对移动电子商务的宏观指导。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统一制定本地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相关行业与重点领域的应用。
(二)实行政策和资金扶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扶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移动电子业、金融业和移动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地方性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加大对移动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从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引导移动电子商务在重点领域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相关标准的制定、信息服务业统升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