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长、市委专职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可查看网民对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和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三)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可查看网民对其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单位及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四)栏目收录的所有人员均可查看网民对其本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五)市纪委信访室查看栏目中所有单位和干部的举报内容,按信访举报程序办理。
六、栏目管理制度
1.定期登录制度。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以“网管”身份登录,及时了解网民对本人和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单位及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评价,不得委托他人代替登录查看有关信息。
(1)市级领导每周至少登录一次。
(2)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周至少登录两次。
(3)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周不登录的,由市纪委监察局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2.定期通报制度。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查看网友对本单位和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并向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通报一次;对本单位负面评价较多的各内设机构和干部,要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对其负责人或干部个人进行问责;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3.定期反馈制度。各单位要在每月5号之前汇总上个月网民对本单位及干部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及本单位的相应处理情况,报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办公地点设市委市政府二院,电话:4217581,传真:4204110 ,电子邮箱:ppinger@sohu.com)。市纪委监察局每月发布一次舆情通报。
4.信息更新制度。市政府信息化办负责网络运行的维护工作。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正科级实职以上干部调整情况及时告知市政府信息化办,市政府信息化办及时更新。
5.督查督办制度。
(1)对网民在“我要留言”中所提意见、建议和评价,有关单位和干部要及时进行分析整改。
(2)对“我要评价”中不满意率较高的单位或干部,对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分管领导进行谈话了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对其他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了解。
(3)对“我要举报”所接收的举报、投诉,由市纪委信访室按信访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