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管理部门(40个):发改委、经委、国资委、农办、财政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煤炭局、乡镇企业局、农开办、粮食局、供销社、农业局、林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水利局、农机局、畜牧水产局、移民局、规划局、建工局、房产局、环保局、开发区、旅游局、药监局、银监局、人民银行、质监局、安监局、城建投公司、松木工业园、白沙洲工业园。
(三)生产经营和行业管理部门(20个):烟草局、盐务局、邮政局、电业局、石油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建材总公司、石化总公司、电子总公司、机械总公司、纺织总公司、二轻总公司、轻工总公司、一商总公司、医药总公司、物资总公司、二商总公司、冶金总公司。
(四)金融保险机构(10个):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信联社、邮政储蓄银行、人保财险衡阳分公司、人寿股份衡阳分公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四项,分别是:引资跑项、服务发展、决策落实、信访维稳工作。
第一项:引资跑项(30分)。主要考核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招商引资考核引进的市外的项目资金,不包括国家和省直主管部门的项目资金;一个项目一个招商单位,不得几个单位分享同一个项目。争取资金考核在国家和省直主管部门争取到位的项目资金占全省本系统总盘子的比例。
第二项:服务发展(30分)。主要考核以服务企业(包括重大项目代理制执行情况)和服务项目建设等工作。
第三项:决策落实(25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四项:信访维稳(15分)。主要考核信访、维稳工作。
五、考核任务安排
(一)不同性质、不同职能的单位,其考核指标确定的任务及分值也相应变动,金融保险机构的考核任务与其他类别不同。
(二)招商引资、争取资金、部门中心工作的具体任务列入《目标管理责任状》,由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第一次全会上向市长递交。
(三)服务发展,市委、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和任务总表》,由各台账管理单位制定考核细则,明确考核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以正式文件交办被考核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