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09-2010年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函[2009]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衡阳市2009-2010年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衡阳市2009-2010年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方案
为整体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稳步提升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水平,根据《中共衡阳市委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县市区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意见》(衡发[2009]7号)文件和2009年6月25日市政府第6次(13届13次)常务会议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整合全市市县乡三级、各部门软、硬件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构建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求的“电子政府”,稳步提高全市政府机关办事效率、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一平台,分口管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突出应用,注重实效,分步实施,分层推进,遵循法规,保障安全。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围绕创新政府管理模式,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完成市县两级政府内网网站建设工作;完成市县党政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完成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搭建工作;在现有平台和系统中完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公共类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部署县乡两级行政许可项目及公共类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构建市县乡三级协同办公、移动审批及协同办公系统、部署市县两级网上舆情监测系统和市本级的中宏城市比较分析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建设;引导全市各单位科学规划本单位及系统内部电子政务建设,整合内部信息资源,统一机房、数据库和接口标准,逐步实现网上数据交换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二、建设内容
按照《中共衡阳市委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县市区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意见》(衡发〔2009〕7号)文件和2009年6月25日市政府第6次(13届13次)常务会议等要求,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完成市县两级政府内网网站、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和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搭建工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移动)在现有平台和系统基础上,负责六大系统建设并投入。引导全市县各单位做好电子政务系统规划、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各单位网站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及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运行维护工作。
(一)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衡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衡信办〔2009〕35号)要求,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特别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
(二)加强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建设
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应用重要的外部表现形式。政府网站建设要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功能定位,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在透明、服务和民主上下功夫。
1、进一步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党政门户网站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在线办事、交流互动的综合信息发布和服务平台,全市各单位要以“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为基本原则,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中国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见附件)要求,及时采集信息、丰富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及时更新上报信息,做好本单位负责的相关栏目内容保障工作。
2、抓好政务内网网站建设工作。各级政务内网网站是部署在各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综合系统平台,承担着政府内部信息的报送、汇总、归档、查阅的重要职能(含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等信息的公开),与省、市及周边县(市)、区政府内网互联互通,为全市各内网接入单位提供内部信息共享查询服务及协同办公应用。为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提高市县两级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今年将建设政务内网网站,着力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增强党政门户网站的在线办事和交流互动等服务功能是当前各级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的重点。为进一步提高市县两级党政门户网站的综合服务能力,今明两年市县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将重点围绕政务外网门户网站英文版、网上审批等系统建设,整合市县信息资源,提高公众在线办事和交流互动等服务功能。
(三)加强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县市区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衡政办发〔2006〕14号)要求,加快本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要按照市信息化办批复的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方案,抓紧建立、完善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各级财政要确保建设资金与运行维护经费。统一平台建设要按照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验收制。限额以上的招标技术需求方案要报上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论证,项目阶段性竣工后,要报上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完善电子政务专线接入
今明两年,通过电子政务专线所承载的业务主要实现与省级平台进行数据交换、网上审批、协同办公等。目前,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系统单位均已接入电子政务专线,且80%以上的单位已配备电脑终端并开通使用。为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专线的覆盖面和使用效率,今明两年市级将重点做好推广使用和剩余单位电子政务专线的接入,县级要参照市级模式建设完毕(按照与湖南移动所签订合同,各县市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国移动线路作为主线路,其租赁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五)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
根据市政府13届13次常务会议决定,在现有平台和系统基础上,由湖南移动负责“六大系统”建设并投入(具体建设内容以《市县乡三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规范与标准》为准)。
1、市本级、县市区级电子政务跨部门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及整合。本次建设的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协同办公等系统,须在已建立的统一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平台之上构建和整合。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部署信息交换节点、设置前置交换适配器和前置应用软件等方式,实现市级与各县市区级平台的信息交换,以及各县市区部门之间和乡镇街道的数据采集和信息交换。实现与已有内部审批系统的各单位进行无缝对接,并为未建内部审批系统的单位预留标准数据接口,以解决应用系统中的资源共享、信息交换、业务访问、服务集成、安全认证等共性和关键的问题。
2、全面清理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事项。对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及公共服务类事项逐一清理,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三种类型进行分类,确定在线公示和表格下载、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和在线反馈等几个层次,分别确定具体项目,规范十四个要素,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名录,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前置手续、优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运行机制。所有审批事项的管理全部进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任何部门不得绕过该系统平台设置审批业务。
3、市本级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功能完善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在线办理。完善市本级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功能。在对衡阳市本级公共服务类事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实现所有服务类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在线公示;审批业务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审批结果在线反馈。
4、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类事项在线办理系统建设。按照衡阳市级网上行政审批项目在线办理及电子监察系统的统一标准,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统一应用支撑平台,对县(市)区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建立网上审批大厅,电子监察系统与网上审批一起部署、一起实施,同步建设。构建网上审批大厅和在线办理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按照“网站受理、内部处理、网站反馈和发布”的模式,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办理,实现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和监察、督办,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使衡阳市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