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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此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及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依法普查,保证数据质量。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的,不得作为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地要加强对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衡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廖炎秋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张玉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   
  邓小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谢明芳    市统计局局长

  邹国富    市财政局局长

  傅茂棠    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李百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玉生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  
  刘乔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建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维高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王东安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莲玉    市民政局调研员

  单永泉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晓平    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王志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高尚武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唐少秋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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