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及 “百村示范”工程市直工作队优秀后盾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衡委[2009]7号)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 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圆满完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推进全市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过程中,市直工作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克服困难,扎实苦干, 加强新农村示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更好更快发展,经民主评选、部门审核,市委、市政 府同意,授予衡南县人民政府等 5 个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先 进单位”称号,市纪委等 24 个单位“‘百村示范’工程优秀后 盾单位”称号,给予刘斌等 20 名同志记三等功、李新祥等30 名同志嘉奖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 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全市各级各单位、全体工作队员及广大农村工作者要学习先进,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 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全市 2008 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及“百村示范”工程市直工作队优秀后盾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全市 2008 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及“百村示范”
工程市直工作队优秀后盾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先进县市区(5 个)
衡南县人民政府、衡山县人民政府、常宁市人民政府、 蒸湘区人民政府、珠晖区人民政府
二、优秀后盾单位(24 个)
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 委政法委、市委农村工作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 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 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 建设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开发办、市烟草局
三、三等功人员(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