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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潭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2009年以来福州市长乐拉丁酒吧、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市场、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湘潭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湘潭市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09年1月31日23时54分,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5人死亡、24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起火直接原因是消费者为庆祝生日燃放自带烟花,引燃酒吧顶棚易燃可燃材料所致。但造成火灾迅速蔓延和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是该酒吧顶棚采用聚氨酯泡沫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由于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快,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和毒气,致使酒吧内人员来不及逃生,吸入有毒烟气中毒死亡。这起火灾事故是继2005年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老虎酒吧“12·25”火灾、2007年江西省抚州市本色精英会所(酒吧)“9·25”火灾、2008年广东省深圳市舞王俱乐部“9·20”火灾之后,又一起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致灾原因相似,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根据2009年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和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9〕7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2009年3月1日至4月20日。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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