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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经研究,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014号)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规模

  国家下达我省2009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投资15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00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3000万元,银行贷款9000万元。本次安排边远深山区无电户光伏电源建设3000万元,商丘、周口等地受风灾严重损毁的农村电网恢复4920万元,其它35千伏及以下电网完善建设7080万元。(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金安排原则

  1、资金要全部用于新开工项目,严禁冲抵过去投资。

  2、重点解决35千伏输电能力不足问题和今年投产的110千伏变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同时兼顾农村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标准低,导线线径细,设备老化,线路供电半径大等影响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的问题。

  3、对受风灾损毁严重的商丘、周口、开封等市农网恢复建设予以适当安排。

  4、本批投资完成后,要全部解决边远深山区无电户用电问题。

  三、工作要求

  1、抓紧落实建设方案。由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当地供电部门,按照本次投资计划抓紧编制工程建设方案,要落实具体工程明细,报省发改委打捆审批;光伏电源建设要明确建设规模和解决无电户户数、人口。

  2、抓紧组织工程施工。这次农网投资是国家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扩内需、拉投资、保增长的具体措施,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落实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工程招投标,原则上使用本省产品,尽快形成施工高潮。

  3、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政府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严禁阻工或影响工程进展的现象发生。各级供电部门要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套取国家资金;要进一步健全农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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