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明确政府职责为重点,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统筹协调。将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协调发展。
3.实事求是。根据清远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以及市情特点,从实际出发推进改革,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转变政府职能,明确职责重点。
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转移出去,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和社会的直接干预;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加强审批监督。理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加快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明确市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市政府要注重加强对本地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突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发挥城市中心作用和辐射带动功能;强化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改善人居和生态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理顺职责关系,强化落实责任。
理顺层级和部门职责分工。合理划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间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磋商机制,推进政府高效协调运转。
明确和强化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将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和工作岗位,建立健全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完善问责程序,规范问责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调整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
1.组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市经济贸易局(市中小企业局)的职责,以及市科技信息局(市知识产权局)信息产业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经济贸易局(市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