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紧抓国家支持青海等藏区发展的机遇,努力扩大全市投资需求,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持久拉动力。加快推进政府统建制和代建制相结合的建设管理模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深入推进项目建设运营机制改革,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市发改委牵头)
完善宏观调控手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济运行监测调节、中长期规划、计划、产业政策、财政资金配置和用地审批等调控手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节能减排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约束、补偿与激励相互配套的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可考核的客观标准。(市发改委牵头)
三、完善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县域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示范工作,大力培育和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引导特色农村工业进入园区发展。不断提高农牧业组织化程度和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创新统筹城乡规划体制,加快推进城乡建设规划向县区、乡镇和村级延伸。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规划,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加快乡镇综合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实施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市财政局、市农牧局牵头)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进农村土地使用、管理机制。依法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妥善解决其生产生活、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实施好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市农牧局、林业局牵头)
健全农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国家公益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经济组织为基础,科研院校、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业和农村流动,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互动互促。(市农牧局牵头)
继续做好粮食工作。切实抓好粮食现代物流、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粮食应急供应、加工、运输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提高应急供应能力。加强粮油质量的监管和清仓查库工作,建立粮油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粮油质量和安全。(市发改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