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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宁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地震部门要加大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的推广力度,将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采取召开培训会、发放资料、布置展板挂图等方式普及到村,做到家喻户晓;要充分调动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做好乡镇农居建筑类别,建筑风格的调研工作,组织力量设计一批抗震性能比较好,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居设计图,并在农居建设中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
  发改委、城建、农牧、民政等部门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中推广地震安全农居工程,逐步改变我市乡村民居设防差的状况。
  三、强化忧患意识,努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要进一步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使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可操作性。
  城建、园林、地震等部门,要按照《西宁市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方案》的要求,规划建设好政府确定的12处应急避险场所。
  地震、民政、消防等部门要依据《西宁市社区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方案》,在全市社区和大中专院校推进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做好基础培训工作,提升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调拨储备,保证受灾群众3-5天的基本生活能够妥善安排。通信部门要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确保紧急通信联络畅通。卫生部门要加强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及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城建、交通、电力、水务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抢修恢复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
  四、坚持常抓不懈,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危机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在应对地震灾害时,能够采取恰当、合理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止因决策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地震、科技等部门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对城乡群众普及地震科学、应急避险知识,引导、帮助群众消除恐震心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部门要有效利用媒体,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地震、教育部门要共同做好全市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的作用,推广“汶川大地震”成功避险学校的经验,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地震知识进课堂,应急演练入校园”的宣教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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