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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投资1.52亿元,实施了西宁市北山综合整治工程,对城东区中庄、王家庄、褚家营等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1180户居民搬迁安置,目前已全部搬迁完毕,拆迁建筑物14.92万平方米,平整土地2000 亩,修建高标准绿化景观带1.3公里,修整道路6公里,完成绿化面积800多亩。
  二、2009年地质灾害类型、发生的重点范围和引发因素
  2009年地质灾害仍将以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是居住在不稳定边坡下方的村(居)民,泥石流流经区、堆积区的群众和生产生活设施。
  降雨是诱发崩塌、滑坡的重要因素,当强降雨集中时,有可能引发泥石流。随着天气转暖冰冻层消融,势必造成山体土体的稳定性下降,有可能引发滑坡和崩塌。人为活动已成为我市地质灾害中突显出的诱发因素,在各种工程建设中,应重视工程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
  三、2009年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段)
  2009年全市共确定地质灾害59处(见表2-表5)
  (一)西宁市区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见表2)
  (二)大通县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见表3)
  大通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3)
  (三)湟中县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23处(见表4)
  湟中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4)
  (四)湟源县
  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见表5)
  湟源县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5) 
  四、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西宁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增强防灾意识,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重大地质灾害点险情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和执法监督等各项事前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任务到人。各区县政府及市、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省政府第37号令,切实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防灾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防灾直接责任人。
  2、提前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切实做好汛前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工作,做好防灾指导工作,落实好汛前险情巡查、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险(灾)情速报、汛期值班以及防灾知识宣传教育等各种防灾工作制度。春季要重视和加强冰雪融化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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