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重大水利项目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8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省重大水利项目投资837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028万元,地方投资2350万元。以上投资纳入我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抓紧转发下达投资计划,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建设进度,将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强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国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