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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情况检查通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情况检查通报
(琼建村[2009]194号)


各试点市县建设(房产)局: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扩大农村危房改造中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进展情况,加快推进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并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开展的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情况工作检查,我厅于10月20日至22日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按照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危改房农户现场抽查、情况反馈四个步骤进行,共查阅档案800余份,抽查农户100余户,全面了解了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任务3200户,中央下达补助资金1600万元,省、市县落实配套资金2726.8万元,其中市县配套资金1633.5万元。截止10月22日,全省开工户数2069户,占计划户数的64.65%,竣工户数792户,占计划户数的24.75%;全省已投入资金3655.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269.5万元,省市配套资金投入482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904.23万元(各市县具体情况见附表)。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1.领导重视。各试点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陵水县委在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三十九次(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保亭、白沙、昌江专门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本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并将方案用县政府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其他市县委书记、市(县)长也都亲自部署本市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试点市县都成立了以分管副市(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的发改、财政、民政、民宗、残联、地震、扶贫办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真抓实干,经常召开协调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白沙建设局符加伦局长、昌江县建设局庄运龙局长、乐东县建设局林其波局长等都亲自带队深入农村、走访农户了解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心中有数。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乡镇负责同志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明确责任,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措施比较得力。各试点市县都制定了2009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措施。陵水县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的组织主导作用,将全县各部门的农房改造任务、资金、人员进行整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集中、资金整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由分管副县长统一指挥协调,将全县民政、民宗、残联、地震等各部门的改造任务和资金实质性整合在一起,任务统筹安排,资金一个帐号管理,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分片包干几个乡镇的农房改造工作,减少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环节,有力推进了该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琼中县委、县政府考虑到农房分布广,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划拨3万元农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建设局安排专职领导、抽调专业人员专门负责农房改造工作,为农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昌江县“危改办”抽调11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三个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小组,负责8个乡镇危房改造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技术指导小组每5天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各组工程进展情况及协调有关问题;县“危改办”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还编制了《昌江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手册》,制订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审批流程,资金审批、发放流程等有关规定,为镇、村等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提供详细资料。五指山、白沙、乐东等市县充分发挥建设部门的主导作用,调动乡镇民政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保亭县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与茅草房改造相结合,整村推进,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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