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青海省建设厅《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要求,建筑规模8000平方米以上、有条件搭设临时生活设施的建设项目必须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加强农民工、新工人对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安全意识、防护能力和操作技能。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
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年”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将工作内容、措施传达落实到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社会重视、建设各责任主体人人参与的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至11月)
(一)4-5月: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结合创卫工作要求分别对全市建筑工地及拆迁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二)6-8月:
1、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结合“安康杯”、“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企业特种操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学习及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工作;
2、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举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知识竞赛活动;
3、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结合重大节假日和社会活动对建筑工地及拆迁工地进行巡查。
(三)9-10月: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基本建设程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
(四)11月: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制定冬季施工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工地消防、安全和室外作业的专项检查,提前落实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火等各项防护措施。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2月)
(一)各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海湖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活动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底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召开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年”活动通报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成果,表彰先进,惩戒落后,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对策措施。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年”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2、加强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坚持举一反三,边查边改。要对建筑施工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