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兰考县、辉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开封市、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封市、新乡市调整2009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投资计划请示意见的函》(豫水函[2009]29号),经研究,现对我委、省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923号)进行调整。鉴于兰考县部分行政村计划下达的人口数与实际人口不一致、辉县市部分计划下达的行政村处于焦煤集团煤炭采空区,本次计划仅对兰考县、辉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村及人口数进行调整(具体见附件),建设规模、补助标准、项目管理及有关要求仍按豫发改投资[2009]923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