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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函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函
(甘价监综函[2009]14号)


各市、州物价局:
  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市场情况,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庆假期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甘价检[2009]210号)精神,现就节日期间价格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监测内容和报送时间:按照现行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的内容和格式于10月1日和10月8日11:00前上报。同时各地要认真开展市场巡视,做好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反映突发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希望各地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圆满完成国庆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任务。
  附: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国庆节值班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国庆节值班表

日 期值班人员联系电话值班处长联系电话
10月1日康 伟0931-8415580张忠岳18919833366
10月8日冯洲红0931-8415580梁 清1391916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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