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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管社团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管社团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


委管各社团组织:

  根据省委《河南省第三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精神,从2009年9月到2010年2月,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由省民政厅牵头开展指导工作。为保证委管社团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做好委管社团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决定成立我委社团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学斌  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副组长:
  黄亚军  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处长

  张春才  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处长

  路大建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郭根法  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秘书长

  成 员:
  赵丽娟  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副处长

  张世奇  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副调研员

  索 海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潘文华  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主任科员

  张 骞  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省工程建设协会、省交通运输协会、省经济合作总会、省招标投标协会、省创意产业协会、省纺织信息协会、省农业机械工业协会、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省纺织行业协会、省纺织行业企业家协会、省汽车行业协会、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省企业形象协会、省设备管理协会、省经济技术协作协会、省农药工业协会、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省石油化工设备管理协会、省服装行业协会、省企事业法人权益保护协会、省纺织信息协会等协会秘书长。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丽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各阶段工作安排;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指导小组提出建议;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检查工作。

  二、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全省社团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09年10月初至11月10日为学习调研阶段,2009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为分析检查阶段,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底为整改落实阶段。各社团组织要按照省委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的通知》(豫学组发[2009]41号)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团组织的体制机制,提高党员干部促进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能力,发挥社团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中原崛起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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