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按照“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原则,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建立和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土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负总责。县(区)、乡(镇、办)、村逐级签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明确责任,加强园区土地管理工作。各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对土地管理工作负总责。要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确保园区用地规范有序,促进园区经济发展。设有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园区,土地征收、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由园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未设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园区,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园区管委会和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二、切实做好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重视规划编制,确保依法用地的长效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西宁市和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把市、县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延伸至乡(镇)、村一级,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依法用地的长效性。  
  (二)抓好“双保”行动,确保土地供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决策部署。通过扩增量、挤存量、调结构,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从源头上防止因供地量不足导致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土地供应步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快速审批通道,进一步加快土地审批速度。对一些国家新增规模投资、有时限要求或施工期短的重点项目,主动跟踪服务,参与前期论证,力争重点建设项目在立项、可研之前完成用地预审,保证及时供地。防止因供地滞后导致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