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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等市廉租住房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等市廉租住房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洛阳市、安阳市、新乡市、鹤壁市、濮阳市、信阳市、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房管局(房改办):

  报来的《洛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中央下达洛阳市廉租住房部分项目的请示》(洛发改投资[2009]74号)、《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阳市房管局关于调整2009年安阳市市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请示》(安发改投资[2009]585号)、《鹤壁市发改委 鹤壁市房管局关于变更嵩山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地址的请示》(鹤发改投资[2009]125号)、《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鹤壁市淇县鹤淇、盛世佳苑和美景花园廉租住房项目名称和建设地址的请示》(鹤发改投资[2009]331号)、《关于呈报新乡市新增中央投资廉租住房项目计划调整的请示》(新发改投资[2009]425号)、《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调整濮阳市2009年廉租房项目建设地点的请示》(濮发改投资[2009]225号)、《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平桥区邮政小区和美小区和固航小区经济适用房中配建廉租房建设项目变更地址的请示》(信发改城市[2009]526号)、《关于呈报济源市廉租房投资计划调整的请示》(济发改[2009]21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原则同意对部分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涉及新增中央投资1000亿元和1300亿元两类项目,其中1000亿元12个项目,1300亿元30个项目。经过调整,中央新增1000亿元项目为11个,总投资12884万元,比调整前多788万元,总建筑面积不变,总套数调整为2021套,比调整前增加7套。中央新增1300亿元项目调整后为16个,总投资68287万元,比调整前多420万元,总建筑面积不变,共10928套,比调整前增加30套。

  二、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各级发展改革、建设(房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整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控制套型建筑面积标准。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户存储、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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