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8月15日至11月15日),范围为市辖四区、三县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
(二)整治的重点
1、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出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2007年以来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1)查处破坏耕地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未经批准在耕地里挖砂、取土、建房、堆放固体物,使土地耕作层严重损坏,不能恢复耕种的违法违规行为;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养殖等为名,非法圈占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各类非农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2)查处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未批即用、边报边用和批少占多等违法违规行为;无权批准的政府和部门超越批准的权限非法批准使用集体土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3)查处未经批准将集体土地使用权非法出租、转让或买卖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工作步骤
全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用地整改阶段。
按照《西宁市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违反城市建设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涉嫌犯罪达到移送条件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检查验收。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土地执法管理长效机制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制定《西宁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全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横幅、标语等的形式,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宣传开展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2、清查摸底阶段(9月1日-9月20日)。由县(区)国土资源局对2007年-2009年未查处和已立案处理未到位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清查,将每宗违法违规用地的单位、位置、面积及性质逐宗登记造册。并对清查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分类梳理,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报各县(区)专项行动小组统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3、规范整改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县(区)专项行动小组依据整改方案对违法违规行为逐宗进行整改。对达到
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文规定的案件立案查处。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对拒不恢复的,依法强制拆除,达到违法犯罪移送条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项目已经批准立项,但土地未经批准擅自动工建设的,要责令停工,限期整改,从重处以罚款后补办有关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