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西宁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西宁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并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协同、果断、公开”的原则,集中整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批准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圈占耕地和基本农田、越权审批以及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双保”行动要求,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进一步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宣传、政法、公安、监察、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农牧、信访、法制等部门,各县(区)政府和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坚持“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集中力量、依法依规、专案专办、干净彻底”的原则,负责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制定全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研究解决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市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整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