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政府要在2009年年底前(各乡、镇、办应在2010年2月底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第六次人口普查时间跨度长、调查项目多、工作量大。各级人民政府对普查所需经费要积极予以解决。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本次普查的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市财政和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及普查工作的需要,安排好经费预算,确保经费按时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相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西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西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顾国权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于洪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宏亮 市统计局局长
管新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树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桑淑娥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秀琼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
冯志文 省军区宣保处副处长
毕永军 96351部队政治部主任
郭维党 68060部队政治部副主任
刘同林 62201部队副部长
张大先 西宁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
杨全刚 武警青海总队副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