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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表二:
  福建省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驾驶许可考试费

 

 

科目二考试使用电子考试系统的收费标准为380元;未使用电子考试系统的收费标准为320元。

对考试不合格者需要补考的,第一次补考不得收费,第二次补考按表列收费标准的50%收取,第三次及以后补考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

  

科目一

元/人.次

80

科目二

元/人.次

380或320

科目三

元/人.次

100

其中:租赁专用考试场地费

 

 

对考试不合格者需要补考的,第一次补考不得收取场地租赁费,第二次补考按表列收费标准的50%收取,第三次及以后补考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

   

科目一

元/人.次

50

科目二

元/人.次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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