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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驾驶许可考试费
科目二考试使用电子考试系统的收费标准为380元;未使用电子考试系统的收费标准为320元。
对考试不合格者需要补考的,第一次补考不得收费,第二次补考按表列收费标准的50%收取,第三次及以后补考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
科目一
元/人.次
80
科目二
380或320
科目三
100
其中:租赁专用考试场地费
对考试不合格者需要补考的,第一次补考不得收取场地租赁费,第二次补考按表列收费标准的50%收取,第三次及以后补考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
50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