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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失效]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8.6 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9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省、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修订和更新。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警分级

  1一般(Ⅳ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1)全省20个以上县(市)连续3天以上日平均气温≤0℃。

  (2)全省20个以上县(市)24小时内降雪量达5毫米以上。

  (3)全省20个以上县(市)积雪深度5厘米以上。

  2较大(Ⅲ级)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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