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湖北发展研究奖(2006-2007年)的通报
(鄂政发〔2009〕5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湖北发展研究的进步和创新,增强湖北发展研究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提高湖北发展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激励社会各界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按照《湖北发展研究奖暂行规定》制定的评奖程序,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湖北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乡村债务问题研究”等2项成果湖北发展研究奖(2006-2007年)一等奖;授予“辛亥首义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对策”等8项成果湖北发展研究奖(2006-2007年)二等奖;授予“关于提请设立‘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议’”等31项成果湖北发展研究奖(2006-2007年)三等奖(获奖名单附后),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当前我省正在迎来新一轮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为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调查研究人员,提出了更广阔的研究领域和更繁重的研究任务。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深化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全省社会各界及各级各类咨询研究机构和广大社会科学研究人员要向湖北发展研究奖(2006-2007年)获奖者学习,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扣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关系本地本部门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我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做出新成绩,为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