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09〕231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09]12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08]4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核定我省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考试科目为客观题每人每科85元(其中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为25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考试科目为主观题每人每科130元(其中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