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努力扩大投入。各级财政要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设立知识产权转化专项资金,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社会闲散资金投向专利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拓宽专利技术运用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风险投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大对实施成效显著的专利、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奖励力度。建立政府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度,重点扶持市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向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二十五)抓紧培养人才。科学制定本地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培育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着力抓好高素质和急需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推广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普及教育,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点和示范学校。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支持各行业协会、科技协会提供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培训服务。制定鼓励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
八、精心组织实施
(二十六)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全市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完善工作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完善各县市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逐步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二十七)严格考核评估。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并逐年增加权重比例。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监督指导,建立市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跟踪与定期评估制度,在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分三个阶段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变化、株洲发展整体要求和战略实施考核情况,相应调整发展对策。
(二十八)广泛开展宣传。建立政府主导、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战略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普平台,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全面介绍株洲知识产权所采取的对策、措施以及活动情况,客观报道重大事件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宣传受众面,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促进知识产权战略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