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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公交车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09-2011年)》的通知


  3.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配套发展,进一步放大电动汽车产业链规模效应,带动原材料、机加工、电子信息、零部件配套等二十几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100亿元的相关产业规模。

  (三)社会效果

  公交车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市民乘车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把株洲打造成生态宜居城市。

  附件:
  株洲市公交车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制定《株洲公交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协调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时代电动、

公交公司

落实国家补贴资金及省、市配套资金。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负责处置已更换的传统动力公交车。

市建设局

市公交公司

抓好电动汽车的生产制造,并建立健全电动汽车的售后服务体系。

南车时代电动

示范运营公司

将公交车电动化纳入株洲振兴汽车产业规划。

市发改委

市企业发展

促进局

落实执行电动汽车生产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争取有关节能与环保项目的资金。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负责办理电动公交车辆的上户、上牌。

市交警支队

市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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