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八一”期间为军队退役人员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株政办函[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驻株各单位: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又是建国60周年和对越自卫还击战30周年。军队退役人员曾为国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退役后他们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使广大军队退役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市实现“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目标,建立“两型”社会、构建和谐株洲做出贡献,值此“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八一”期间为军队退役人员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单位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八一”期间为军队退役人员送温暖活动,切实做好辖区内和本系统、本单位军队退役人员的稳定工作。
二、准确掌握有关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和本系统、本单位军队退役人员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清人员情况、生活状况以及信访诉求等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认真组织教育疏导。认真开展军队退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军队退役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是组织军队退役人员代表参加座谈会或茶话会,加强联系,沟通思想;三是对少数重点人员进行个别疏导,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