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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二)主要原因分析

  1.用人单位责任不明确。一些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明确,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违法行为大量存在。
  2.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职业病防治工作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内容,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部门之间工作沟通不够,没有形成合力。部分地方和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到位,未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隐患。
  3.防治工作基础不够牢固。许多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硬件条件较差;信息网络不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技术急需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应急救援能力也有待加强。

  二、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落实用人单位责任,依靠科技进步,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解决我市目前对劳动者危害比较严重的职业病。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指导方式。
  4.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全市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显著提高,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明显改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防治意识明显增强,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主要目标是:
  1.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砷化氢、氯气、苯系物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3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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