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十四)大力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特别是在疑难重病和关键技术方面的研究。发挥中医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的作用,进行多学科协作攻关,加强产学研结合,实现中医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和科技创新。
(十五)加强中医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临床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在全区建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优势互补、规模效益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群体。加强重点中医研究室、临床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建立良好的科研支撑条件和平台。
(十六)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推动中西医结合学术发展。中医机构要运用必要的现代科技设备和手段,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急诊抢救能力;综合医院要建设好中医科,提高诊疗水平,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和中医人员学习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共同提高,加强中西医结合对重大疾病及疑难疾病防治的研究。自治区举办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研究生班;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西学中技术职称晋升、聘用的优惠政策;自治区建设一所中西医结合医院,扶植一批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繁荣中西医结合学术,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
(十七)整合回医药研究资源。加强自治区回医药研究机构软硬件建设,支持回医药研发科研立项,建立全区回族医药研究与临床应用的技术研发中心,发挥“龙头”作用,组织制定和完善回族医药标准、临床诊疗指南和疗效评价标准。鼓励各级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机构和中医药企业,开展回族医药研究与技术合作。
六、促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十八)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和普及。以中医机构为载体,以大力培养和倡导中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为核心,以营造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氛围为重点,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为目的,融合时代文化特征,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在服务理念、环境形象、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开展回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创建中医药文化园区、博物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中医药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识。通过中医药文化建设,使人民群众从诊疗环境、就诊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切实感受到独特的中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