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以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打造6所自治区级名中医院。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及民营中医医院,向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品牌医院发展。加大国家及自治区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力度,再建成15个自治区级“名科”。允许在公立医院执业的中医专家到执业地点以外的社区、农村行医,让基层群众享受到优质中医药服务。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标准,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建设,筛选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简便易学、适合基层的中医药适宜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加强对农村和社区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指导,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诊疗服务,积极利用当地资源,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降低医疗成本,让广大农村群众受益。
(六)发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的特色优势,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鼓励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支持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七)加快回医药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研究。收集、整理散轶在民间的回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对较成熟的回医验方进行发掘、整理、研究,形成一批疗效确切、特色突出的回医药诊疗规范。扶持回族聚集地区开展回医药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各级中医药服务机构筛选回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开展临床应用。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回族医疗机构,运用回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开展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鼓励和支持回族医疗机构与其它医疗机构间的合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
(八)强化中医药教育。依托宁夏医科大学,优化我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层次和专业结构,培养合格中医药人才。面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培养实用型中医技术人才,围绕中药产业培养中药专业人才。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加强中医机构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专科人才的培养。重视中医药管理人才和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城市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中医临床技术人员,每个社区都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村卫生室有能力运用中医或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生。
(九)建立名中医培养机制,多层次培养中医药人才。开展中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临床骨干及学科带头人,使其成为各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的技术骨干。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通过名中医药专家言传身教,培养一批中医理论扎实、临床技术精湛、医德医风高尚的新一代中医药名家。各市、县(区)可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师承工作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