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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医药教育体系基本健全,人才队伍壮大,结构优化。
  ——中医药科技研发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中药产业发展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产业格局,构建产、学、研结合平台,加快中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提高中医药对社会经济的科技贡献率。
  ——回医药文献整理有新进展,回医药研究与开发及临床应用有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中医药资源,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以自治区中医医院、银川市中医医院为基础,强化软硬件建设,使之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为一体的中医临床、科研、技术指导基地。建设以市中医医院为骨干的区域性中医临床与技术服务指导中心。以县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为基础,以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中医科和中药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的覆盖率达到95%。在城乡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优势,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能力。组织自治区、市级中医医院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城乡基层工作,提高城乡基层中医药工作整体水平。
  (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探索适应中医传统诊疗的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鼓励开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和个体中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探索注册中医医师多地点执业,逐步形成公立中医药服务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层中医医疗格局。
  (四)开展中医名科建设,发挥中医学科专科优势。培育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和功能定位,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在全区形成中医药优势专科群。
  (五)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宁夏医科大学重点学科的优势,提高科研水平,加大中医、中西医结合在职临床硕士、博士及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中医药学科师资水平和能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人才。采用定向培养方式,为我区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中医药实用型人才,满足基层中医药人才需求。宁夏医科大学要坚持基础理论与临床并重的发展方向,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重点学科和专业,积极承担优秀传承人才培养、在职临床工作人员进修深造等工作,建设成为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
  (六)创新师承机制,培养新一代名中医。建立名中医工作室和名医馆,在研究总结名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同时,每年选拔一批优秀传承人才进入名中医工作室进行研修。建立师承教育与临床专业学位挂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国师承结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的师承人员,按照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临床医学(中医师承)专业相应学位。加强中药药物鉴别、炮制技术的传承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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