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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5年)》《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发[2009]112号 2909年10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 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回族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年— 2015年)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实力,推进全区中医药(本规划所指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回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中医事业快速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区共有公立中医医院18所,其中自治区级1所、市级5所、县级12所;民营中医医院5所,民营中医诊所164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有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79.6%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门诊或中医科,61%的乡村医生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中医科,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简便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中医、综合医院医疗机构共有中医病床2260张,占全区医院床位数的10%,每千人口拥有中医床位数0.37张;有中医药技术人员3025人,每千人口拥有中医药人员0.52人;中医药技术人员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7人,博士 15人,硕士34人,全国老中医药师承指导老师、专家13人,享受政府特贴2人。在宁夏医科大学内设立了二级中医学院,开设3个中医专业,在校学生600余人,有一个国家重点中医学科。自治区被列为国家中药材规划种植基地,并形成了8个道地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回医药研究取得可喜成绩,整理出版了5部回医药文献,回医药研发也有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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