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港口局拟定的天津市开展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港口局拟定的《天津市开展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天津市开展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科学构建安全、优质、高效、和谐的公共交通体系,积极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城市交通环境,拟在全市开展以治理假公交为重点的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集中综合整治、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加大力度治理非法客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重点,树立天津公共交通的良好形象,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天津市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杨栋梁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敬威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建生、市法制办主任矫捷、市交通港口局局长沈毅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办公室主任由沈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管局局长丁福东,市交通港口局副局长杨洪峰,市法制办副主任雷颖君担任。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残联、市公安交管局、市公安公交分局等部门。
在市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区县人民政府设立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县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
各区县组建的专项指挥部和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专项治理非法客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23148518)。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