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立和完善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负责制。实施对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学校、办学水平较高学校与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区县域内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制度。加强教师、校长的交流工作,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挂职支教。对长期坚持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阶学校工作的教师,要在评定教师职称、评选特级教师、评选表彰优秀教师等方面制定适当倾斜的鼓励政策。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以及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优秀教师的,原则上应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开展特级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巡回讲学,挂钩联系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发挥教育优秀人才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带动作用。
12、切实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努力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省有关义务教育学校工资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学校分配制度改革,遵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扩大学校在教师报酬分配的自主权,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建立与聘用制相适应的学校工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尤其农村学校教师待遇,要按照《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8号)的要求,落实教师两相当(即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政策,落实医保、社保等福利待遇的保障制度,稳定义务教育教师队伍。
13、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和监督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完善就近入学制度,要按《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常态编班,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快慢班。继续实行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电脑派位或对口升学制度,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升初中进行选拔性招生,以逐步实现生源质量均衡化;继续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考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公办普通高中优质学位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
14、规范教育教学管理,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教育教学工作规范管理,建立覆盖学校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并逐步实现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和《汕头市中小学教学规程》组织教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坚持正确的办学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价,要从侧重学生升重点、名校人数向侧重学生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转变。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核心,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得按考试成绩排队,尊重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