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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汕头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4、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各区县要认真对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分期分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的建设,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督导验收办法)的通知》(汕市教督[2008]7号)的具体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逐条逐项对照落实。并根据本区县已制定的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到2011年中心城区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的要求,其余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3年基本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5、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校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力争用3至4年时间,使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具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三室一场”,即有标准配置的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生活设施实现“五有”,即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厕所、可供教师工作休息的用房,寄宿学校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宿舍、符合卫生标准的学生食堂。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600人以上和寄宿制学校须配备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获C级以上培训证书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6、加强学校信息化教育设备和网络建设,提升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建有学生电脑室和多媒体课室,多媒体课室向交互功能、远程教学交流功能发展,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现多媒体平台进普通课室。到2012年底,计算机配置初中达到学生用机12人/台;小学达到学生用机24人/台,教师用机5人/台。学校所有的计算机实现联网,并连接到市基础教育网。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实现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学科教学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市基础教育网要充实教育教学资源库,并无偿向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放;各区县要完善区县级基础教育网站,启动镇级教育网站建设工程,为基层学校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实现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全市共享;各中小学校要逐步建立全面管理校本教学资源,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成果的学校网站。要建设中小学远程教育交流传播系统,开展全市优秀教师课例展播活动,把优秀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技术和思想、理念、方法、艺术通过网络向农村和薄弱学校传播。逐步形成以网络为依托的信息化教育环境,切实提高教师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以信息化促进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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