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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节能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节能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

  明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我省全面完成节能目标的决胜之年。为落实省政府提出的节能减排提速工程,加快推进节能重点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工程节能效益,促进我省“十一五”节能目标顺利实现,现就加强在建节能项目监管和做好明年节能项目储备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加快推进列入计划的节能项目建设。各地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节能项目建设条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已下达节能奖励或补助资金计划的项目,要积极协调奖补资金及时下拨到企业;对已建成的节能项目,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凡2006年、2007和2008年下达资金计划的中央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项目(名单附后),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今年已下达资金计划的节能项目,必须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加强节能重点项目监督和检查。各地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在建的重点节能项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去年以来在国家和省多次项目检查中发现的前期工作不落实,自筹资金不到位,招投标手续不完备,财务制度不健全,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各地市要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将通报批评并收回国家奖补资金,三年内不再安排该企业节能和循环经济类奖补项目。

  三、认真做好2010年节能项目筛选储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近期将组织申报明年财政节能奖励项目。项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从严筛选、从严把关,确保项目质量,并于11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项目汇总表、项目简介、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等一式三份,上报我委(资源处)。

  四、其他。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门,尽快落实本地区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节能项目。并于11月15日前,将2008年以及今年利用本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实施情况和明年本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的节能项目实施计划,报送我委(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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