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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9〕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09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2009年度东江水源涵养林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东江水资源保护的议案》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东江水资源保护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的通知》(惠府办〔2000〕95号)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东江流域100平方公里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绿色生态惠州为主题,提高流域内的森林覆盖率,改善流域内的林分质量,提高水源林的功能等级,建立稳定有效的生态体系,达到保护东江水资源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一)生态效益优先原则;
  (二)造、管并举原则;
  (三)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原则;
  (四)注重实效、确保成效原则。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人大议案办理方案和总体实施方案,结合近年来的整治情况,2009年计划完成2.1万亩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其中补植套种0.6万亩,幼林抚育1.5万亩(详见附件)。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2009年度完成东江水源林整治任务总投资330万元,其中补植套种180万元,幼林抚育150万元。资金安排:市财政投资166万元,有关县、区配套164万元(详见附件)。
  五、主要技术措施
  (一)树种选择。水源林的造林树种应选择根系发达、蓄水固土能力强、并能改良土壤的阔叶树,如荷木、樟树、黎蒴、枫树、阴香、红锥、台湾相思等阔叶树种,同时实行混交造林,以最大限度发挥水源林的生态防护效能。
  (二)造林要求。
  1.整地。整地采用穴垦方式,穴的规格为50cm×50cm×40cm,每穴要求施放进口复合肥150克(或有机复合肥250克)作为基肥,以促进生长,加快郁闭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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