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申报表》中所填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任职文件扫描件;
9、近三年来获奖工程证书扫描件;
10、近三年来竣(交)工工程及在建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及验收鉴定书(备案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安全生产管理评价表;
11、近三年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12、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
(1)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上述资料均需计算机扫描件,复印件无效。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监申报资料由评审办公室负责接收,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上报评审委员会。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申报材料、初审意见,进行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监。
第十三条 对获奖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还将在《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网站》(www.hngjx.com)上发布。
第十四条 获奖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所在单位应参考有关规定,对获奖人员给以物质奖励。在创优评先、工程招投标、晋级晋升等工作中要作为重要业绩给予考虑。
第十五条 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评选。
第五章 罚则
第十六条 获得优秀项目经理、优秀项目总监称号者,在两年内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如发现有欺骗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