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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对俄合作适应性战略调整的意见


  (六)推进对俄林业合作。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的发展方向,整合境外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资源,规范境外林业投资合作行为,探索新的合作途径与方式。组织大型国有林业、森工企业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通过参加竞拍、租赁经营、收购兼并、参股控股俄方有林权企业等方式,不断扩大境外林业合作。以实施《中俄林业二期合作规划》为契机,加快推进俄犹太州下列宁斯阔耶木材加工园区、比罗比詹木材加工园区和帕什科沃木材加工园区以及外贝加尔边区阿玛扎尔纸浆厂项目建设,扩大加工规模,提高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程度,扩大锯材及半成品进口。建立林业交流平台,实施林业在种苗、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新品种引进和开发等方面的全方位交流和合作,建立双方政府林业官员互访、对接机制。引导企业在俄方建设利用低质木、阔叶木、小径木以及采伐加工剩余物的集采伐、加工、销售、造林于一体的联合企业,组织生产中高密度纤维板、木制结构建筑、家具等。以进口木材为依托,加快发展境内木材加工产业,在重点口岸建立国家级木材集散中心。

  (七)推进对俄建筑与房地产开发领域合作。抓住俄罗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新建住宅需求旺盛的有利时机,加强与俄远东各州政府在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合作。发挥我省在冬季施工、节能墙体、住宅产业化上的技术优势和施工能力,组织我省大型建工企业参与俄路桥、机场、文化体育场馆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选择和组织具有总承包资质、综合开发能力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赴俄进行工程承包,拓展俄建筑市场,使工程建设、劳务承包和房地产开发成为我省对俄合作新的增长点,带动建筑工程机械、建筑装饰材料出口。

  (八)推进对俄旅游合作。坚持以贸促旅,以旅旺贸。加强与俄罗斯旅游组织的合作,共同打造特色旅游线路,研发旅游纪念品,组建旅游合作网络,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举办各种形式的旅游合作活动。合作开发旅游资源,选择有特色、基础条件好的地方共同投资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合资组建旅游龙头企业。加快旅游大通道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争取资金、政策配套扶持,加快构建集“航空、公路、铁路”为一体,对外面向俄罗斯和东北亚,对内连接国内主要客源省份的跨国大通道,提高我省旅游的国际竞争力。

  (九)推进多领域交流合作。鼓励各市地与俄建立更多的友好城市。加强教育领域合作,提高省内高校与俄高校合作办学水平,互派教师和学生,开辟青少年学习交流渠道,大力推广俄语、汉语教学。加强文化领域合作,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对俄文化交流中心,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合作。以中俄传统民俗节日为依托,在边境地区开办中俄文化大集,建设区域性、规模性的文化产业项目。积极探索建立俄罗斯文献信息中心,开展与俄图书馆(档案馆)际合作。加强体育领域合作,开展友好体育赛事,促进多层次的体育交流。加强卫生领域合作,建立中俄友好合作医院,鼓励中医药领域开展对俄合作。加强环境保护领域合作,联合开展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水体监测,加强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环保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合作。发挥贸促机构、地方友协等社会团体作用,扩大民间交往,促进和深化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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