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对俄合作适应性战略调整的意见
(黑政发〔2009〕9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变化,全面提升全省对俄开放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对俄合作适应性战略调整的意义
全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2005年到2008年,全省对俄贸易额累计实现341.5亿美元,年均增长30%左右,占全国对俄贸易总额的20%;在俄投资项目178个,投资总额12.8亿美元,占全省对外投资总额的40%;对俄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对俄农产品基地、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境外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在对俄经贸带动下,边境地区相关产业迅速发展,城镇整体功能逐步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成为全省经济发展中最富活力的地区之一。2008年全省19个边境市县地区生产总值增幅比全省高2.75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占全省的67.2%。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今年以来我省对俄贸易大幅下滑、投资明显放缓,市场开拓难度加大,严峻形势迫使我们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实现投资贸易恢复性增长。面对俄罗斯整顿贸易秩序等政策变化,迫切要求我们适时调整贸易方式,进一步规范贸易行为;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加速进入俄罗斯远东市场,迫切要求我们适时调整贸易投资方略,拓展市场空间,不断提升对俄经贸合作层次;俄罗斯实施东部大开发战略,迫切要求我们加快中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项下重大项目的对接,推动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合作;我省推进“八大经济区”建设,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迫切要求我们加快沿边开放带建设,不断深化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为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在我省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迫切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构筑对俄经贸合作的大通道、大平台,与国内省区共同开拓俄罗斯市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省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进行适应性战略调整,努力扩大对俄合作规模,不断丰富对俄合作内涵,切实提高对俄合作质量,努力开创对俄合作的新局面。
二、推进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俄两国政府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为契机,以打造对俄合作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为目标,规范贸易秩序,改善贸易结构,深化投资合作,提升合作质量和效益,全方位推进对俄开放,牵动全省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